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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留守儿童”一要法治,二要拨乱反正

时间:2016-03-16作者:陈宝泉来源:《教育家》杂志2016年3月号

春节后教育上最引人注目的事,当属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在随后国务院新闻办的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负责人都介绍了有关政策。民政部副部长邹铭表示,外出务工父母不能“说走就走”,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依法采取措施。

这次国务院印发的《意见》最大看点是明确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首要责任是父母,强调“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意见》提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邹明副部长指出,“《意见》强调了家庭的监护责任,明确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首要原则就是要坚持家庭尽责。”邹铭说,确有个别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很少回家看望和联系在家留守的子女,甚至还有“只生不养”者,几乎不跟在家的子女联系,造成一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到严重的损害。

同时,《意见》也提出“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此邹明表示,“我们现在出台这样一个《意见》,动员政府和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并不意味着外出务工的父母可以‘说走就走’,对留守子女不闻不问,甚至变相遗弃留守儿童。”他介绍,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意见》规定了几条措施,包括劝诫制止、批评教育、治安处罚、立案审查,直至依法撤销监护权。

应该说,印发这一文件体现了中央对于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视。在我们现行体制下,由国务院发文统合各方力量,会得到各界的重视,动员各方力量。很快形成声势,改变局面。和长期关注留守儿童问题的教育、法律专家交谈,大家觉得这是一个本来就很严重,当下愈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实际可能比媒体报道的、公众了解的还要严重,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从根本上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治理,从文化上拨乱反正,才能逐步化解这一旷日持久、积重难返的问题。

据全国妇联2015年6月发布的数据,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这么多的人数,这么高的比例,怎么理解也不能说是“个别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应该说在流动人群中这一现象已存在很久,也相当普遍。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有媒体陆续对“留守儿童”问题及其引发的恶性事件以内参的形式做出报道。从时间上讲,第一代留守儿童已长大成人。但是这一问题迟迟没有被真正重视,也鲜有有效的解决措施。不能说有过“留守”经历的儿童都有问题,很多挺过来的好孩子从小学会照顾自己、照顾弟弟妹妹甚至年迈长辈,懂事、坚强。但是自幼失去护佑,被遗弃,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伤害不言而喻。严重的心理疾患、性格偏执很容易毁掉一个人、一个家庭。“留守儿童”问题引发的连带问题没人做更深入的研究,不能说它与农村社会的连续塌陷,居高不下的青少年犯罪率及城乡治安的持续恶化没有关联。

有法律专家指出,落实国务院文件的根本之道还是依法治理。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儿童权利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长期得不到执行、落实。这一问题之所以积重难返,就是因为长期以来法治不健全,有法不依。这些年来,不负子女监护责任的恶性案件屡屡发生,没听说谁受到惩处。湖北长江岸边某地,连续几年夏季发生小孩溺水险情,接二连三有大学生救人牺牲,最后都是追认个光荣称号,没有一个导致别人家孩子死难的失职父母受到哪怕是训诫,顶多是对惨遭失独厄运的人家父母哭一场了事。有研究“留守儿童”问题的专家说,对那些“只生不养”的无良父母,最终惩戒是剥夺监护权,这难有什么效力。有些人巴不得你把孩子领走,乐得逍遥呢。这方面的惩处举措结合国情还要研究调整。

从根本上考虑,我们还必须在子女养育上来一场文化上的拨乱反正。中国人是有着悠久文明史的民族,在文化上以讲究纲常伦理、重视教育著称。老祖宗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幼吾幼及人之幼”的崇高目标,怎么到现在我们中有人反倒沦落到“只生不养”的愚昧野蛮状态了呢?我们不能不看到,进入近现代,我们曾遭遇到多次文化劫难。在批判落后观念的时候颠覆整个传统,割断文脉。纲常伦理、仁义理智信都被打翻砸碎。我们正在承受着文化断裂之苦。我的年轻同事随夫探亲后,忧心忡忡地告诉我,当地农村年轻妇女流行“生了孩子不养”,嫌麻烦、怕累,生下来就扔给奶奶或姥姥,不进城也不愿意管,不给孩子哺乳。这不仅仅是“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的问题,而是婚姻观、幸福观和人生观发生了严重扭曲。“留守儿童”问题在多数国家不存在。人类文明的一个基点就是养育、教育子女天经地义,再苦再累,家庭团聚;有钱没钱,其乐融融。我们的媒体、全社会都要多强调为人父母的责任,旗帜鲜明地批评、谴责生下孩子不管,不负养育之责的悖德行为。

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问题,就是我们很多媒体对社会问题持民粹主义态度,不按法理分析是非,不管什么事穷就有理,“弱势”就应该。对于“佛山小悦悦事件”“毕节五少年事件”“留守兄妹服毒事件”等明显父母失职造成的恶性事件,只是一味地抱怨路人、抱怨政府,或动不动就张罗捐款给这些失职父母,从不批评责任人。造成有的无良父母拿了钱扭头就走,连孩子的后事都不管。这些乱象不理清,“留守儿童”问题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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