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全国两会开幕。“教师减负”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之一。就教师的非教学任务多、工资低、经济负担重等问题,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建议。
减轻行政负担和非教学任务
“学生不断减负的同时,教师的负担却越来越重。这些沉重的负担,相当一部分不是教学任务。”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今年专门写了关于教师减负问题的提案。
朱永新指出教师的非教学任务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教师的教育责任被混同于监护者的无限责任;二是各个部门工作任务的狠抓落实被异化为“进课堂”要求;三是各类评估和检查任务严重影响了师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为了减轻教师不必要的行政负担和非教学任务,朱永新向教育部提出3条建议:一是尽快启动《学校法》立法工作,以法律形式明确学校、教师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内容,明确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边界;二是尊重教育规律,清理非教学专项工作进校园项目。严禁侵占正常教学时间、学校德育活动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开展各类行政系统的“任务”,设定各学校一年考核和活动的最高数量限制,超过数量学校有权拒绝。各行政单位不得发布行政命令强制要求学校和老师参与教学任务之外的各类活动,不得动辄要求“全员参与”,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三是减少形式主义的行政检查和督导评估。对学校开展的督导评估必须坚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不得提前通知学校准备迎接行政检查和督导评估。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也谈到教师的非教学任务重的问题。她说:“通常说教育减负,是指学生减负,其实现在老师也有很重的负担。比如,隐性教学时间多,各级各类任务摊派让教师非教学任务过重,家庭、社会转嫁给教师过多的教育责任。”刘希娅建议量化教师工作量,将超时工作纳入工作量;减少任务摊派,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共同分担教育责任,形成教育合力。
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优化职称晋升政策
工资低也是一线教师反馈的负担之一。低工资不仅让老师经济压力大,在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的情况下,老师没有获得感,更将额外工作视为重负。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闵景认为,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地方政府要提高认识,把教育放到优先发展位置,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并把待遇的落实作为定期督查和问责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大省级财政保障力度,对财政困难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解决,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园长柳茹为义务教育之外的幼儿教师呼吁。柳茹指出,幼儿教师工作量大、压力大,每天每位教师从早到晚全时段不错眼珠地盯着每一个孩子,要做好每一个孩子的保育和教育工作,但幼师待遇低,很多地区的幼儿教师只拿2000元左右工资。柳茹说:“现在幼儿教师也可以参与正高级教师的评审,让我们幼儿教师看到了希望。然而,对于全国几百万幼儿教师来说,能评上的是凤毛麟角。就拿职称评定来说,幼儿教师在机会和条件方面还是处于弱势,名额少,条件高。特别是要求论文论著、课题、成果等,对幼儿教师来说真的很难达到。”柳茹呼吁国家在激励机制上考虑一下幼儿教师的特殊性。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建议制定和完善幼儿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实施办法,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
推进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减少教师“补位”工作
在本刊面向一线教师做的“教师负担在哪里”的调查反馈中,不少老师提到,家庭教育的缺失,让老师尤其是班主任不得不“像妈妈爸爸”一样去“补位”,增加了很多额外工作。把家庭教育做好,也成为为教师减负的途径之一。而此次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家庭教育”提交议案、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中医院急诊内科主任张荣珍呼吁通过立法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张荣珍认为家庭教育应有功能常被曲解和误用,而学校教育责任被夸大的现象则普遍存在。“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紧密沟通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教育活力,从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府教育总督学潘惠丽也提议通过法律明确家庭教育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尤其要明晰父母的责任,避免一些家庭“管生不管养”的消极行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认为家庭教育不能只是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应将“ 与家庭有关的人”如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可能会陪伴孩子的对象纳入其中。民进中央提交的提案建议在学校章程中完善家校共育的条款设计,使家长了解不同于学校、教师的监护责任和权利,帮助家长区分自己和学校的学生安全责任分工。
刊于《教育家》2019年3月刊 总第16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