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广西北海巴川学校举行。本次研讨会汇聚来自中央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重庆市创新教育学会、广西民办教育协会、重庆财经学院等高校与行业组织的近百位代表,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赋能民办教育新发展”主题,共同探寻新时代民办教育法治化治理与提质升级路径。
会上,多位法学、教育领域专家学者登台分享,围绕民办教育的主体地位、立法属性、举办者权益、法典编纂与发展路径等议题,思想充分碰撞,为行业法治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份份富有建设性的“专家方案”。
主体地位重构:让“制度阳光”洒向民办教育
西南政法大学卫生健康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万一以《民办教育主体法律地位的重构及其配套制度改革》为题,开宗明义指出:当前民办教育的核心困境,在于投资人合法权益缺乏保障、举办者信心普遍不足。这种困境“严重削弱了民办教育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支撑力”。
针对这一痛点,他从三个维度系统提出制度改革路径——其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出资认定上坚持“投资行为优先原则”,对未明确表示为捐助的行为,法律应一律推定为投资行为;其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联动修订,将“国家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切实落到民办教育领域,充分保障民办教育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其三,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学校利润分配规则与差别化扶持体系,明确民办学校兼具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双重属性,给予营利性民办学校充裕的发展空间。
“民办教育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不应当仅仅处于补缺的位置。”赵万一进一步指出,必须理顺民办学校的投资属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度阳光”洒向民办教育,把庞大的社会民间资本,转化为源源不断注入我国教育事业的澎湃动力。

立法属性解构:精细化思维下的“促进型立法”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兴权则在立法层面进行了更深一层的法理拆解。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色彩的分层解析》中提出一个引人深思的判断——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本质上是一部广义促进法(管理改进),而非典型的狭义促进法。他表示,具体而言,该法律在“放宽准入”和“规范纠偏”(尤其侧重产权保护)方面力度较强,但在“扶持弱势”上仍显不足——体现在政府责任、财政税收优惠、用地政策、收费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化支持措施尚不充分。同时,现行法律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二分框架未作进一步细化,针对文化类、职业培训类等应进行更精准的类型区分;当前以“公益性”简单覆盖“文化性”的归类方式,未能充分兼顾部分广义教育活动(如职业培训)所具有的“文化属性较弱、公益属性不强、经济属性突出”等特点。
由此,曹兴权从“认识论、政策论、制度论”三个层次提出实施建议:认识层面,承认教育在内容、组织形式、属性等维度的多元性,以及互联网与AI技术对教育的促进作用;政策层面,在法律实施中突出“促进”色彩——“促进型立法是介于管理型立法和政策之间的一种新型立法,能有效弥补管理型立法‘过刚’以及政策‘过柔’的局限性”;制度层面,探寻民办教育与民营经济的“联系通道”,推动分类管理走向“类型化+差序化”的动态系统。

举办者权益:四个边界划清治理“楚河汉界”
宏观立法之外,微观治理同样亟待回答。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少伟在《非营利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规范边界》中,将视野聚焦到一个长期被回避却又必须直面的问题——非营利民办学校举办者究竟拥有什么样的权益?他凝练地提出“四个边界”的分析框架——
财产边界:举办者不是股东,学校法人财产不能被举办者债务吞噬;治理边界:举办者有章程参与、机构进入和办学管理权,但不是收益分配权;流转边界:举办者资格变更须经清算、决策机构同意和审批核准,变更收益只能有限承认;执行边界:原则上不能拍卖举办者资格,可执行的只能是依法形成、可金钱化的权益。
“以公益性约束重塑举办者权益,以程序性规则保护合法贡献,以强监管防止利益输送。”林少伟用三句话凝练了非营利民办学校治理的核心理念,为长期困扰行业的“举办者权益边界”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法学分析框架。

法典编纂:“民办教育编”立法的重难点与破解路径
立足现行,更面向未来。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梁西圣在《教育法典编纂视域下“民办教育编”立法重难点及破解路径》中,将研讨视角延伸至教育法典编纂的更高维度。他系统剖析了当前我国民办教育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法律地位界定尚不清晰,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仍需完善;产权归属不够明确,举办者投入、办学积累、社会捐赠等资产的产权法律关系缺乏清晰界定;教师权益保障有待加强,民办学校教师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等等。针对上述困境,梁西圣系统提出“民办教育编”入典的破解路径:明确立法原则、建立法律协调机制、细化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分类标准、规范产权清算和分配程序、加强教师权益保障、健全监管和扶持机制。

实践视角:政策护航、内涵驱动、治理格局与社会合力
理论思辨之外,实践之声同样掷地有声。重庆市创新教育学会会长、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原副巡视员李源田在《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愿景与路径》中,从政策护航、内涵驱动、治理格局、社会合力四个维度,系统阐述了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践路径——
政策护航,是发展的基石。关键在于明确分类管理、保障办学自主权与产权,确保非营利性学校在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清晰界定并切实保护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和财产权。
内涵驱动,是生命力的源泉。从规模扩张转向品质深耕,超越传统“分数车间”的单一评价束缚,将生命教育、创新思维、未来创意等多元价值理念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打破身份壁垒,坚持事业留人、情感留人、待遇留人,打造一支高素质、善创新的师资队伍。
治理格局,是核心保障。告别科层制管理,走向共治共享,落实“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引入外部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制度,以信息公开赢得社会信任。
社会合力,是长远之计。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把评价重点从硬件设施达标转向内涵发展与特色建设;通过行业自律公约共同抵制违规招生、虚假宣传等乱象;建立权威透明的学校信息公示平台,赋能家庭理性选择。
“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是中国教育创新创造不可或缺的多样性生态。”李源田表示,既需要办学者怀揣教育理想、坚守立德树人初心,追求优质特色、公益增值、创新融合、兴学问道的愿景;也需要制度设计为其保驾护航,多方合力共同推动民办教育走向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投资权益保护:“两权分离”的产权新解
在民办教育权益保护分论坛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汪青松作了题为《特别法人制度重构与民办教育投资权益保护》的主旨分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人制度优化,系统提出四层改造路径:
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别法人”项下增列“非营利民办组织”,将出资性质重构为“附社会公益目的的投资财产”,明确与无偿捐赠的法律区别;赋予投资者知情权、管理权、出资份额转让权及清算补偿权;同时严守“办学结余不分配、出资不得抽逃、资产不得挪用”三大铁律。
其二,构建“两权分离、双向保护”的二元产权结构——既强化学校法人财产权、保障独立运营,又通过“民办学校出资确权登记制度”明确投资者出资份额,使之成为确权与退出的法定凭证。
其三,重构清算规则、实现“公平退出”。引入“本金优先返还”原则,非营利性学校剩余财产优先返还出资本金、再给予合理补偿,剩余部分用于公益事业。
其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三法协同”,推动设立专门的民办教育产权仲裁机构或教育法庭。
“民办教育是教育强国的重要一翼,民营投资是优质教育的重要供给。”汪青松强调,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民办教育行业,离不开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新鸥鹏教育集团法务总监刘廷婷结合司法实践与典型案例,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司法执行问题作出专业研判。她明确指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并非可自由处分的财产权,而是附条件、附清算的期待权,依法不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权益。她从权益属性、价值评估、行政许可三个维度厘清边界:举办者权益不具备典型财产属性,补偿与收益均为过渡性安排;价值评估缺乏法律定性支撑,不能作为执行依据;举办者变更属于行政许可事项,而非简单股权交易。她呼吁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凝聚行业共识,以清晰规则保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稳定,护航民办教育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学校关停整合风险上升的背景下,学生权益保障成为行业稳定的关键底线。大连医科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荣振华围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破产中的学生权益保障展开系统研究。她指出,近年民办高校关停整合现象增多,未来行业洗牌将进一步加剧,学生权益保障已成为突出问题。对此,她提出四项完善建议:确立公益优先、利益衡平的立法理念;建立信息预警机制,适配教育场景的重整与和解制度;设立教育风险准备金;重构契合教育公益性的财产清偿机制,以法治筑牢学生权益底线,护航民办高等教育稳定健康发展。

面对民办教育二元分类固化、资本与公益难以平衡的共性难题,新模式探索成为破题关键。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商湉围绕社会企业模式嵌入民办教育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构想作专题分享。她指出,当前民办教育面临二元分类固化、资本与公益矛盾突出、办学资本单一、产权界定模糊、治理根基薄弱等现实困境。社会企业兼具公益与商业双重属性,介于纯公益与纯营利之间,以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标。她提出,嵌入核心是实现出资权与办学管理权分离,拓宽资金来源、剥离资本干预、坚守公益底线。实践路径上,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构建资产锁定、股利上限的产权制度,完善出资、运营、治理与激励机制,推动增量学校规范设立、存量学校渐进转型,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协同完善法律保障,以社会企业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面向长期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正经历从规模到质量的关键转向。重庆市创新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重庆市人民政府督学张广义以“从规模扩张到内涵发展”为主题,系统梳理民办高等教育法治进程与历史成就。他指出,我国民办高校已形成较大规模与办学层次,但当前面临规模、供需、师资、文化、竞争五大结构性困境,盲目扩张、专业同质化、骨干师资薄弱、文化缺失、核心竞争力不足等问题突出。面对未来生源缩减趋势,他提出四大创新路径:紧扣地方产业链精准定位办学方向;以AI技术重构育人模式,推动数据驱动培养;打造特色大学文化,厚植内涵底蕴;抢抓人口红利窗口期,加快向内涵发展转型。他强调,民办高校必须告别对规模依赖,走特色化、数字化、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

一线办学者心声:坚守教育本质 破解现实困境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校长赵一鹏作为民办高校一线办学者,结合多年从业经历,围绕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民办教育人士健康成长分享实践体会。他指出,民办高职院校体量庞大、贡献不可替代,是推进高等教育普及化的重要力量。当前行业迎来发展春天,但举办者承担高风险、压力巨大。随着人口红利消失、招生指标受限、同质化竞争加剧,民办教育必须以质量求生存、走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他强调,民办学校是教育机构而非经营单位,应坚守公益属性、回归教育初心,深耕内涵、提升质量、打造特色,主动对接健康中国、养老服务等国家战略与地方产业需求。同时呼吁:政府强化支持服务、减少过度检查,完善分类扶持与差异化评价;民办教育机构抱团取暖、经验共享,共同推动行业在规范中提质、在创新中发展。

理论研讨最终要落回现实土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顾问、广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罗索用数据勾勒出广西民办教育全貌:全区8600余所学校、近180万名在校生,民办教育已成为学前教育普及与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生源下滑、特色不足、质量不均、与地方产业脱节等问题突出,个别违规办学事件更损害行业声誉。结合本次研讨共识,广西民办教育需以法治规范产权与治理,防范办学风险,坚守科学育人与公益属性。罗索提出破局方向:坚守育人使命、依法依规办学、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全流程,将顶层法治构想转化为地方治理实践。

法治育人:家校协同与科学育人筑牢发展根基
行业法治完善的最终落点是育人质量提升,与会专家同步聚焦家庭教育与校园育人规范,为内涵发展注入温度与底线。
在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设专题宣讲中,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段涛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相关法律解读家庭教育法治内涵、主体责任、协同机制与法律边界。他特别强调,家庭教育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家长是法定责任主体,应科学育人、防范网络沉迷;国家与社会协同保障,失职监护人将被追责,以法治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校园育人环节同样需要摒弃误区、坚守科学准则。广西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黄健云指出,“善意惩罚”是家长与教师以“为孩子好”为出发点,却在无意识中伤害学生自尊自信、造成心理创伤的不当教育行为,是当前民办教育提质升级中必须警惕的育人误区。他系统剖析题海战术、滥用激将法、溺爱、偏爱、满堂灌、过度表扬六类典型表现,阐明其易引发厌学、自卑、依赖、抗挫力弱等深层危害。他强调,民办教育要坚守科学育人底线,教师应争做民主型教育者,当好学生性格塑造引路人,坚持欣赏与规范并重、自由与约束统一,推动家校协同育人。同时,“善意惩罚”虽难以直接追责,但仍存在法律风险,民办学校须强化育人规范,摒弃功利化、简单化教育方式,以尊重与关爱守护学生身心健康,助力民办教育走向内涵式、法治化高质量发展。

作为本次活动承办方代表,北海巴川学校校长裴林以“优质民办教育——社会永远的追求”为主题作分享。他指出,优质民办教育是全球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资源平台,英、美、德、新加坡、中国等国均涌现出一批优质与特色兼具的民办名校,许多学校系全球教育的标杆与旗帜。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明确民办教育公益属性、平等法律地位与多元扶持政策。他认为,民办教育兼具公共属性与市场属性,应在公平基础上推动创新、满足学生成长多元需求。裴林提出,优质民办学校要立足国家人才战略与全球发展趋势,推动“课程整合、教学方式改革、评价方式优化”,教学方式从灌输式向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转化,从刷题应试向“学-思-行合一”转变。知识、经验、技术不断升级迭代,能立足不败的永远是学生自主学习与主动发展的能力、人财物信息平台资源整合创造创新的能力,兼具家国情怀。这就是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和育人的方向。

思想碰撞 共识凝聚
本次研讨会思想碰撞充分、共识高度凝聚,从法理重构、立法完善到微观治理、实践落地,从产权保护、模式创新到科学育人、家校协同,构建起民办教育法治发展与内涵提升的完整图景。
与会者普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已满一年的重要时点上举办这场研讨,恰逢其时。让“制度阳光”洒向民办教育,让“法治根基”夯实行业未来——这场观点交锋的背后,折射出政界、学界、业界对民办教育法治化高质量发展共同的关切与期待。
据悉,主办方将系统整理本次研讨会成果,形成资政建议报告,为推动民办教育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护航行业行稳致远贡献智库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