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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自杀,不该被污名化

时间:2020-11-02作者:白玉萍来源:教育家杂志

7月27日,17岁中学生因感情受挫,开煤气轻生;

7月18日,保定市一名16岁少年从高楼坠落,当场殒命,其生前疑因使用手机与家长产生争执;

7月12日,广西初中学生甘某因成绩太差,担心考不上高中,压力太大,冲动之下产生轻生念头,跳河自杀;

……

不断发生的青少年自杀事件,令我们深深痛惜。自杀是一件极其需要勇气的事,让青少年走上自杀之路的,绝不仅是表面上的不让玩手机、成绩太差等成人眼中的“小事”。青少年究竟为什么自杀?

 

对青少年自杀常见的误解

 

自杀无论从个人、家庭还是社会来讲都是悲剧,不该被美化,同时也不该被污名化。我们需要理解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命的自由,几乎所有采取自杀行动的人都有其充足的理由。但是我们不希望孩子在不理解生命的基础上作出错误选择,希望在了解其真实自杀理由的基础上帮他们走出困境。对于自杀,人们常有一些误解。

误解之一:自杀是由于心理脆弱。有人认为:“现在的青少年实在是心理脆弱,一点打击都承受不了。”不可否认,一些自杀者确实会给人留下心理承受力差、心理脆弱的印象,比如说,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表现得很无助、很痛苦……但是,以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有些青少年选择自杀,并不是因为脆弱,相反,恰恰是因为他们血气方刚,不愿承受委屈,不愿忍耐生活的庸俗,“勇敢”把他们带进了错误的、或者说不被大众所认同的方向。

误解之二:自杀是由于自私、不负责任。很多人认为生命宝贵,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应放弃生命,觉得自杀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愚蠢行为,因而对自杀者大加批评。但在自杀者的认知里,家人或亲近的人不会因为自己的离去而悲伤,反而可能因为没有自己这个负累,可以拥有更好的人生。

每个自杀者在自杀前,一定想到过家人,想到过周围的人。问题是,他们想起的这些人,可能正是导致他们自杀的原因。这些人给予他们的不是温暖的爱与关心、帮助,而是各种语言或非语言的伤害。

误解之三:自杀是由于发生了一件糟糕的事情。青少年自杀的导火索常常是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然而并非单一的伤害事件就能够把人击垮,导致自杀的往往是叠加效应:“最近的直接诱因”加上“久远的危险因素”——后者虽然发生在过去,却还在影响青少年的心理。最近的直接诱因,可能是一个耳光,一句斥骂,一场争吵,一个处分,一个拒绝,一次失恋,一个低分……而久远的危险因素,也许是五岁时受到的虐待,近三年来的孤独与无助,两年前开始的校园欺凌……

作家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中写道:“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只看见最后的那一记打击,更多的伤痕被沉默地埋在了那个少年的心中。

误解之四:自杀是由于抑郁或其他精神疾病。提到自杀,人们通常会想到抑郁症,似乎抑郁很容易导致自杀,或者自杀者一定有严重的抑郁症。20世纪70年代国外的一项研究发现,20%~30%的抑郁症患者有自杀倾向,这是导致这一认识的学术来源。然而后续的研究发现,重度抑郁症患者的自杀率仅为2%~6%。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抑郁症患者是不会自杀的。其他精神障碍患者,如双向情感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发生自杀的概率虽然不低于抑郁症患者,但是95%以上的患者并没有自杀或自杀行为。因此,只能说抑郁或其他精神疾病是自杀的促进因素或危险因素,但不能说是决定因素。

误解之五:自杀是一种冲动行为。确实有些自杀行为比较冲动,青少年的心智还未发育成熟,他们并不知晓自杀的严重性,不懂得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在遭遇负面事件后,无限放大悲观、压抑、狂躁等情绪,最后采取极端的自杀行为来发泄和解脱。但也有一些自杀行为是深思熟虑之后才实行的,甚至很久以前就制订好了自杀计划。

 

青少年自杀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原因

 

导致青少年自杀的高危因素众多,包括消极的人格特征、不良学校或家庭环境、应激生活事件、缺乏社会支持等,自杀悲剧大部分是各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们需要透过表面的个体行为,去分析其背后深刻复杂的社会性原因。

物质条件丰富削弱了青少年的进取心。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物质生活的丰富使得青少年不再为衣食担忧。他们习惯了轻松获得与舒服享受,缺乏人生目标,缺乏奋斗精神。

北京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徐凯文博士提出“空心病”的概念 ,也称“价值观缺陷所致心理障碍”。他做过一个统计:北大一年级的新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30.4%的学生厌恶学习,或者认为学习没有意义,还有40.4%的学生认为人生没有意义,极端一点的就会放弃生命。

网络的大量使用加重了青少年与现实生活的疏离。互联网的出现,在生活中给予我们极大便利。但同时网络也具有消解现实的负面作用。沉浸于网络的虚幻空间——刷短视频、玩游戏、看剧、网上社交……这些很大程度上是对现实生活的逃避。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烦恼在网络上得以释放,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的愉悦和满足在网络上得以实现。久而久之,网络化生存替代了现实生存。当一名青少年的手机被老师没收、网络被家人断掉,他失去的不是一种娱乐方式,而是他的世界、他的“存在”、他的精神依托,于是不惜以自杀去抗争。

互联网对于人际交往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网络可以将每个人离散成单一的力量,使得人与人之间直接接触的机会减少,个体之间、群体之间缺乏黏性,个体对群体的归属感被弱化,导致有些青少年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意愿和交往能力下降,虽然感到孤独却不愿意与他人沟通,遇到负性生活事件时更容易滋生不良情绪,做出自杀行为。

功利主义教育观剥夺了青少年成长的快乐。尽管近年来教育领域改革不断,但在本质上,我们的教育中功利主义思想盛行。把学习成绩好坏作为评价青少年人生价值的标准,导致青少年成为考试的机器,丧失了成长的快乐,当压抑太久,难以承受,自杀便成了反抗方式之一。

生命教育缺乏导致青少年不珍惜生命。由于较少接受生命教育,许多青少年并不真正理解什么是生命、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是什么。许多青少年对珍惜生命、保护生命这些概念并没有特别清晰的认知。与传统社会不同,生命的神圣性在当代青少年的眼中被淡化了,遇到极端的事,就想着用死亡来解决。有一句青少年在对父母不满时常讲的口头语:“我又没有要你们生下我!”对生命形成了某种程度的轻蔑态度,成为青少年自杀的深层原因之一。

自杀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一种极特殊的非适应行为。整体而言,自杀的发生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由于痛苦、绝望、生命意义缺失、人际需求受损等导致自杀想法的产生,并且这种想法十分强烈;二是具备自杀的“勇气”与能力;三是认定死亡是解决目前困境与摆脱痛苦的唯一选项,忽略或错误评估其他方案,进而做出自杀的决策并执行。自杀的预防和干预都极为困难,我们要善于挖掘自杀者的心理,找到更多的自杀关键点和敏感指标,对高危人群实时监控,在尊重和理解的前提下进行心理疏导,尽力避免自杀悲剧。

(作者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教授白玉萍)

责任编辑:周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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