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记得年轻时同学出国,一次他对我说,他的外语口语有很大进步,可以和所在国同事争论甚至吵架了。
佟乐泉:您说的对,能参与争论并能说服对方,是一个人熟练掌握某种语言的标志。还有一个标准,就是一个人睡觉时能做使用这种言语的梦,在潜意识中能用这种语言思考了,说明你的学习很有成效。
当然,学会对话还要有逻辑运用能力。有的孩子说话条理性差,漫无头绪。不能回应对方的核心意思,不能抓住对方谈话的要点。回应时一个意思没说清楚就跳到另一个话题上。这些都需要长期的教育、训练加以提高。因为口语交际是一种能力,而能力是不是只靠教授就能得到的。提供条件,不断实践,耳濡目染,日积月累,方能有成效。
记者:教授文字、文学有个文风问题,练习口语交际也有个质量、品格的要求吧?
佟乐泉:是的。我们在日常的口语交际中,都不自觉地遵循着两个原则,即“节约”和“对等”。培养小孩子说话的能力,则要廓清这两个原则的形成过程,逐步训练。
“节约”原则,是指两个熟练说话人在语言交际时,都会尽量说短话,不重复。能用一句说清楚的就不用两句,能用短句的就不用长句。甚至在特定的场景或彼此了解的情境下,一个人才说了半句对方就理解了并截住话头,作出正确的反应,对方没等他说完也照此办理,“你有来言我有去语”。俩人才能聊得热火朝天。不是不会说完整的话,而是不必说完整。但孩子或学生,是还不能把话说完整,要先打下可以“节约”的基础,即首先要求把一个意思用完整的句子说全、说对、说准,然后学生才能说短话,言简意赅。有的成人满足于孩子“接下茬”式的说一个词或半句话,是应当防止的。
“对等原则”,指对话双方的言语水平要大致相当,彼此听得明白,理解顺畅。否则对话就难以进行下去,双方都感觉很累,更做不到心领神会。我们在学习外语时常能体会这种情况。在进行口语训练时,家长和老师有时会为适应孩子而把自己的言语水平降低到和孩子比肩,这是不恰当的。应该保持比孩子现有的水平略高一些的状态与其对话,孩子能听得懂,但暂时说不出,这才能引领他,使他觉得新鲜有趣,“欠起脚来够得着”,激发他的进取心和积极性。
口语教学也有与文字教学相通之处,就是要注意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创新精神和求异思维。在一堂语文课上,教师讲到课文里描写“火烧云一会像老虎,一会像狮子”,问学生还能怎么比喻夏天的云彩。学生们接二连三把动物园里的居民悉数说出。而一个学生说,“我觉得云彩有时候像我家炕上的大白被窝”。教师一时难以判断,并没有给予肯定。其实这个回答是学生受到课文的启发,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另辟蹊径,认真思考的结果,是值得提倡的。
记者:口语教学被忽略,除了认识上的问题还有别的原因吗?
佟乐泉:如果从习惯于应试的角度看,文字能力的考试是出试卷、出作文题,这对语文教师来说标准统一,是轻车熟路,习惯成自然。还有一点是教师们对口语教育训练的办法还不够多。语言的源头是思维。思维的源泉是体验,是实践、是经历和感悟。这就需要教师、学校能多安排一些课堂外的实践和体验。让校内校外生活的空间大一些,多一些。然后再教学生们如何描述自己的见闻、体验与感悟。
记者:这样说来,语文教学的口语交际教育还有很大改进的空间。
佟乐泉:学习与考试的方法完全可以更新,比如多组织课堂讨论,事前学生可以就某一话题进行观察、采访和材料收集等,也可以与班上的其他活动结合起来。此时教师的角色也从讲授者变成了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这就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也不必设置固定的标准。小学课本中有“画杨桃”一文,讲的就是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答案。只要观点没有原则性错误,论据、逻辑基本成理,就应给与肯定和鼓励。
对学生口语能力的检验。我倾向于教师要多通过平时的接触、观察来认定。口语应用于日常生活当中。教师对自己学生口语能力的评判,也应该和学生多接触,做朋友。在日常自然而然、随机地了解,加以评判、提升和促进。
记者:针对现实社会的弊端,语言教学是否要强调诚信,强调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没根据的不说,没把握的不说,自己没弄懂的不说?还有是否要强调心平气和说话,杜绝语言暴力?
佟乐泉:你说的有道理。教育本身有匡正社会、提升未来公民素质的功能。但是这样的大目标不是光靠教育就可以完成的。这也有赖于社会的进步、教育文化的提升。大家要一齐朝这个方向努力,但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