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一个既及时又关键的重大举措。
说及时,是因为当今时代亟须从立法的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全民教育,该法的颁布开创了全民教育的先河;说关键,是因为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实行全民教育,才能形成一条完整的教育链,一环扣一环地把教育夯实搞好,使教育贯穿人生的全程。
远大的目标,需要深度共识。家庭教育的实施,需要所有相关人员在认识论的层面上形成一致。
笔者从事教育工作多年,试图从一个人受教育的“初衷”到教育对每个人所产生的“作用”两个维度,谈谈家庭教育。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学校懂教育,家长不懂,孩子必须受教育。因此,就会出现:孩子总是错的,只有考试成绩好的学生,才是好学生。孩子只要学习好,就一切都好,“一俊遮百丑”。由于应试教育的评估评价体系看重的是学习成绩,所以孩子的天性得不到保护,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十分可惜。
家庭教育是一种客观存在。人们往往忽略了它的存在,或者说用一种习以为常的心态推动着一种错误思潮的传承。人们甚至认为教育是学生时代才有的,教育的职能应该由教师或者学校来完成。据此,人们过分依赖学校,把自己孩子的教育责任全部推给学校。
实际上,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长本身也需要不断接受教育。家庭教育是让人们通达存在之事理,具有道德涵养,遵守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学习、思考、实践教育的内容,方可利益他人和社会。
一个孩子在小的时候,不可能理解人生目标这么重大的课题。一个学生,也不可能和其他人是同一个模子造出来的。一个家长,有可能并不是孩子的榜样。一个老师,也可能不是孩子的人生导师。如果不按科学规律和哲学原理引导孩子,为孩子设定的人生目标就会不切实际。
家庭教育,简单地说,就是教人怎样做真正的人,以及如何立足于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在确立人生目的之前,一定要针对每个活生生的人,即存在性、能力和作用,有明确的认识。智慧的人生观和家庭教育,会指导人们自由地过好人生,自在地生活、学习、工作,利益他人、社会,面对未来。
要教育出真正有用的人
在家庭教育中,很多人崇尚“求真务实”。只有突破表浅的认知,弄明白我是谁,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才能获得教育的根本智慧,才会有真的适合的教育,才会教育出真正有用的人,才能彻底解决家庭中存在的教育烦恼。
人们提出的所有问题都因存在而提出,因存在而解决,问题和答案都在存在之中,都因认识存在而不言自明。存在没有固有的不可克服的矛盾,没有离开存在的问题(矛盾对立),也就没有离开存在的答案。
看透家庭教育的客观存在后,还需要清除烦恼习气。以往有不同的解决烦恼的方法,古今中外,林林总总,不计其数。在孩子出生以后,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使孩子自幼即受到熏陶,无论担当什么角色,必可自在面对,既可成为大国工匠,也可成为人生导师,达成立德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里充满了哲学的光辉。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开启智慧学习、智慧成长、智慧共生的新生活,成就美好的人生,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作者:刘丰河 作者从事基层医学教育工作30多年,对身心健康及家庭智慧教育有着深刻的体悟和丰富的实践经验)